发布时间:2024-07-22 21:32:52
金融界消息,近日,贵阳慈香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了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,构成了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行为,被贵阳市邮政管理局予以警告立即改正该违法行为。
据公告内容,经查,该公司负责投递的JT5260761532589、JT5261143566095等2件极兔品牌快件,存在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快递服务站投递的行为,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,构成了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行为。
贵阳慈香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,构成了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行为。贵阳市邮政管理局对此予以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该违法行为。
